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03-26 14:28:57
网友您好:
目前,我省(市)没有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政策。《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 河南省税务局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8〕41号)规定:在城镇就业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及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我省城乡居民(在校学生除外,以下简称灵活就业人员),年满16周岁且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可以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灵活就业地或户籍地参加(接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的,可办理退休按月领取养老金。
感谢您对社会保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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