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亚威金地苑购房已经三年了,相关税费早已缴纳,但至今未办理不动产证,请问住建部门是否竣工验收?请问国开发商是否申请首次登记?国土、住建部门能否督促协调加快办理。
回复部门:宜阳县 2019-03-25 16:16:32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宜阳县人民政府于2016年8月20日发布《宜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通告》,自2016年8月26日起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停止颁发土地、房屋、林权证书,统一颁发《不动产权利证书》,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是以申请为原则,只要开发企业五证齐全,规划、消防、质量等验收合格。达到登记条件,缴纳相关税费后,由开发企业先办理所开发房屋的不动产首次登记,然后由住户和开发企业共同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颁发《不动产权利证书》。经查询目前该项目没有向我中心申请首次登记,不具备办证条件。
宜阳县国土资源局110联动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