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的房子,由于位于小区正中间,无任何商铺用途,完完全全的住宅楼,但是房产证上写的是商业用房,土地证上写的批发零售用地,使用权限40年。此楼除了一层是商业用房,二层以上都是商品房性质,而且位于小区中间,既不临街又不商用,完完全全的住宅,不知道什么开发商当初弄成商业用房,希望找到方法能改变其性质为住宅。有什么途径或者联系方式可以咨询问一下。
回复部门: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03-21 11:42:27
网友您好:房屋的使用性质是以最初的规划确定的,如想改变用途需规划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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