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商品房,想提取妻子的住房公积金,房本上是我的名字,请问都需要准备什么材料,什么流程,谢谢。
回复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03-20 16:52:51
尊敬的网友:您好!
购买商品房提取申报材料:
A. 5年以内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经济适用房预售合同》(且加盖“房管部门合同备案专用章”)或《现房买卖合同》。
B. 《不动产销售发票》;
符合政策多次提取的,2018年5月21日之后,持以上要件办理过一次提取的,之后办理可不再提供。
C. 提取申请人的身份证。
D. 提取申请人本市的中、建、工、农、交、邮储、洛阳和中原银行任一委托银行的储蓄卡(Ⅰ类账户)。
提取额度:
A. 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间隔大于12个月,对应日),合计提取总额不超出付款票据金额,且限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内提取。
B. 在不超过提取总额的前提下,提取申请人配偶、父母和子女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注:须提供结婚证、户口簿等有效凭证,仍不能证明的由审批部门向有关部门函询验证。须提供结婚证、户口簿等有效凭证,仍不能证明的由审批部门向有关部门函询验证。)
如对我们的电话答复还有疑问请致电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