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过完年已经一个多月了,希望建设厅领导尽快帮工人追回工程项目钱。东方明珠十三号楼老板以自己明义把工人们的项目钱拿走,到今已经两三年了就是不给工人发工资,找程包十三号楼老板万某寻问,本人说以前欠东方明珠老板钱扣走了。请问合理吗?
回复部门:伊滨区 2019-03-20 14:45:44
隆安东方明珠二期项目由河南隆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施工单位为洛阳市远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3#楼项目由洛阳恒昌安劳务有限公司委托人万某某承包,该承包人2017年已经退场(剩余工程量未完成),退场后至2019年1月底未有工人到我单位反映拖欠工资问题。经了解,该项目洛阳市远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将万某某工程款支付到位,万某某与洛阳市远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南隆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存在个人之间经济纠纷,涉及金额比较巨大。
2019年春节前多名诉求人到我单位反映隆安东方明珠项目万某某拖欠其工人工资,并且出具了2019年2月1日万某某打下的欠条,我单位组织该项目项目经理、万某某及其诉求人代表进行协调,经协调,万某某称隆安工地已不拖欠其工程款,其本人因自身原因无法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经了解,万某承认洛阳市远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将本人在该项目工程款支付到位,并万某与洛阳市远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南隆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存在个人之间经济纠纷,涉及金额比较巨大。我单位已将该项目13#楼万某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移交区劳动监察大队立案调查。目前,区劳动监察大队已向洛阳市远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达了询问通知书,要求该公司提供相关合同及付款证明,经了解,洛阳市远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正在准备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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