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伊滨区 2019-02-20 09:08:55
隆安东方明珠二期项目由河南隆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施工单位为洛阳市远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3#楼项目由洛阳恒昌安劳务有限公司委托人万某某承包,该承包人2017年已经退场(剩余工程量未完成),退场后至2019年1月底未有工人到我单位反映拖欠工资问题。经了解,该项目洛阳市远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将万某某工程款支付到位,万某某与洛阳市远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南隆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存在个人之间经济纠纷,涉及金额比较巨大。
2019年春节前多名诉求人到我区反映隆安东方明珠项目万某某拖欠其工人工资,并且出具了2019年2月1日万某某打下的欠条,我区组织该项目项目经理、万某某及其诉求人代表进行协调,经协调,万某某称隆安工地已不拖欠其工程款,其本人因自身原因无法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春节后,我区积极联系隆安东方明珠项目负责人,让其提供相关材料,并对接区劳动监察大队对该问题进行立案调查。目前,该问题正在进行调查,待调查清楚后再做处理意见,并及时向反映问题的工友进行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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