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房屋因修王城大道被征迁,准备再次购买房屋,请问在办理产权,契税等费用方面有减免优惠吗?需要什么手续应该在哪办理?
回复部门:税务局 2019-02-20 11:17:54
网友您好:申请人被拆迁的房屋,必须是经过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征收拆迁的,才可以享受新购房契税减免,办理流程如下:
办理拆迁减免契税五个步骤
(契税减免窗口咨询电话65906635)
★ 拆迁减免准许原则:新购房人必须是被拆迁房屋的原房主。
第一步:领取并填写《河南省契税减免申报表》,需加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章。
第二步:《房屋补偿安置协议书》需加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章(拆迁办协助加章)。
第三步:被拆房屋《房屋灭失证明》(市民之家3楼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或是被拆房屋房产证复印件(拆迁办加章)。
第四步:按新购买房屋类型不同,分为三种情况分类办理:
情况一、新购房属于二手房的情况
第①,《二手房买卖网签合同》(市民之家1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出具)。
第②,二手房销售不动产发票(市民之家3楼税务窗口出具)。
第③,《存量房核定计税价格通知书》(市民之家3楼税务窗口出具)。
第④,卖方房产证、卖方身份证、买方身份证。
第⑤,不要交契税,先办理契税减免。(市民之家3楼3021办公室办理)
情况二、新购房属于商品房的情况
需提交:《购房合同》、《补充协议》、全额购房发票、买方身份证。
情况三、新购房属于拆迁置换房屋
需提交:全额购房发票、买方身份证。
第五步:新购房屋属于家庭第一套或第二套住房的,在拆迁减免的基础上可另外享受家庭首套房、二套房契税减免政策。
需提交:购房者夫妻双方结婚证或离婚证、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18岁以下)的户口簿、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的《房查询证明》(市民之家3楼税务窗口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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