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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伊滨区隆安东方明珠没有书面通知就让业主收房

    按照签订的合同,开发商必须给我邮寄书面收房通知,但是今天和销售沟通后,销售坚持让我直接过去签字就行。我该怎么做才能让开发上给我开《收房通知书》呢?

    feiyu 2019-01-17 评论4 浏览1836 编号 20190117140654970 [伊滨区]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满意

回复部门:伊滨区 2019-01-18 09:52:09

经与诉求人联系,诉求人称其2017年4月隆安东方明珠7号楼购房,签订的预售合同中显示交房时间为2017年7月。因开发商仅通过电话通知的形式通知诉求人办理收房,而未按照预售合同中约定的以书面形式通知诉求人收房,认为该项目存在问题。
随后经我单位与该项目销售负责人联系,确认该项目确实未向诉求人发出书面收房通知,我们已要求该负责人尽快向诉求人邮寄书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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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交流] 最新 最热

  • 伊滨区政府给我打电话帮我解决问题,办事方式很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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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都不回复问题了,一直都是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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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证也不办,房地产开发商不知道为什么底气这么足,无法无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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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6年拿钥匙到现在,1.自来水还不能网上交,2.暖气一年推一年,马上第3个冬天都过完了,3.真不知道物业是属于哪个部门监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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