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公益性岗位不是1900元,而是1000元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19-01-17 11:20:58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调查反馈如下:关于新安县村级公益性岗位工资待遇问题,依据洛阳市人资源转发的《河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贫困劳动力的通知》第六条第一款“公益性岗位安置的贫困劳动力可享受岗位补贴”;《关于印发在贫困村中开发公益性岗位专职负责转移就业服务的方案》新就办【2017】1号 第四条第三款“聘用及管理由各乡镇与洛阳市劳务派遣中心新安分中心先行签订劳务承包合同,后由洛阳市劳务派遣中心新安分中心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第四条“待遇 新招聘人员被聘用后,每人每月1050元劳务费”,目前,省市县的公益岗的岗位补贴标准是每人95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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