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向你们反应我们在洛宁新世纪佳苑购买的房子被抢占,我们于2014年在洛宁县城购买了新世纪佳苑2单元3201*3202各一套,一切购房手续齐全并在洛宁县房管局办理登记备案,这期间我们没有去住,2018年10月15日我们去看房子发现门锁被撬有人抢占,我们随机到洛宁县城郊派出所报案,值班民警当晚出警发现3201房子被抢占人郭某某出租,民警让我们提供了报案材料和房产证明后立案,并到相关部门落实 情况属实,郭某某是属私闯民宅 强行霸占。可至今三个多月过去我们的房子还迟迟没有解决,为讨回我们的房子奔波无数次,抢占我们房子的郭某某还逍遥法外,现在全国上下正在扫黑除恶的关键时刻在洛宁县还存在这样的恶势力抢占民房的违法行为!特恳请洛阳市公安局 洛宁县委 县政府为民做主督办此案,尽快归还我们的房子并将抢占我们房子的恶势力的人绳之以法, 还百姓公道。
恳请 恳请 恳请!!!
回复部门:洛宁县 2019-01-17 17:31:30
关于“洛宁新世纪佳苑住户房子被人抢占该咋办”的回复如下:
2018年11月17日,我局城郊派出所到杨某某报警称有人将其房子侵占。接报后,派出所立即受理该案,并开展调查工作。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如你还有其他需要反映,可以与城郊派出所联系,联系人:王警官,电话13603883339。
洛宁县公安局
2019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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