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孟津区 2019-01-16 16:05:51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区房管局回复如下:经查,垃圾处理费收取的依据是《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洛政[2016]54号)第九条“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由市、区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征收,或委托供水企业及具有社会服务或者公共管理职能的单位代为收取。受委托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部门应当于受委托单位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并按照协议商定的标准支付相关费用”。负责公租房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洛阳万家园物业管理有限公示与洛阳市吉利区环境卫生管理局于2018年9月12日签订了博泰小区公租房垃圾处理费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委托代收授权委托书》,并且明确收费标准为每月每户5元。因此洛阳万家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代收垃圾处理费符合规定,第十条第四项“总表转供水居民户的生活垃圾处理费,由总表管理者在收取水费时同步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并按照现行水费缴费方式和缴费周期,在缴纳水费的同时按标准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按此规定,收取水费和一起收取垃圾处理费也是符合规定的。
关于公租房维修慢的问题,公租房目前还处于质保期内,室内维修问题还是建设方在进行维修,万家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对于住户登记的事项已多次同施工方进行联系,区房管局也多次要求施工方抓紧时间对公租房住户进行维修,对于不能及时维修的住户区房管局和万家园物业一起同施工方进行联系逐户进行确定维修方案,以彻底解决公租房维修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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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利区110联动办
2019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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