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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瀍滨隆居办理公积金贷款时违规收百分之一保证金

    瀍滨隆居在办理公积金贷款时,违规收取业主公积金贷款额百分之一的保证金。在业主维权和进行新闻媒体曝光后,开发商对外声称已将收取的保证金进行了退还,但实际还是没有退,开发商说假话,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得到开发商退款的实质证据,为老百姓做主,不能因为开发商一句假话就敷衍了老百姓

    网友39490 2019-01-14 评论0 浏览1260 编号 20190114152223472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不满意

回复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01-16 09:20:23

尊敬的网友:您好!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不收取任何费用。公积金贷款保证金,由开发企业缴纳,是督促开发企业及时为借款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将抵押权落到实处;是贷款风险防控的重要手段。
       我们约谈了“瀍滨隆居”经济适用房项目的企业负责人,严肃指出:让贷款职工缴纳保证金,是将企业应负担的费用转嫁,严重侵害了广大贷款职工的权益,并责令其纠正错误做法。
       另外调查了解到,在贷款职工《合同补充协议》第二款第3条明确规定“公积金贷款或商业贷款需缴纳的一切押金、保证金等费用,均由贷款人承担”,并进行了核实确认。并将此情况通报房管局,希望协调处理并解决该开发企业的这种不合理收费现象。
       住房公积金信贷科:64812634 
       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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