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洛阳网百姓呼声!
请 [登录] 或 [注册] 忘记密码?
使用掌上洛阳手机版扫一扫
2011年买的二手房,土地证为大证,性质为划拨,房产证已办,小区有很多回迁户,都是只有房产证。现在说是需要交土地出让金才能办不动产证。请问这个符合2017年38号文件吗?我们该怎么办?如果要交按什么标准?
出让金 划拨 土地 迁户 要交 规划局 二手房 请问 小区 房屋
回复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01-11 09:49:43
网友你好,划拨土地为政府无偿拨付用地,该类土地上所建房屋,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需补交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的补交金额,按土地类级等标准不同,具体请咨询不动产登记中心。
好评数0
差评数0
登录后参与讨论:(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洛阳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回复编号0留言:- 点此改为仅评论不回复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