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01-02 10:20:15
网友您好:
我局已安排洛龙分局调查处理,如还有什么需要帮助,请直接拨打63936110或12331,我们将及时为您解决。
感谢您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洛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1月2日
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接到投诉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我局要求洛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洛龙分局组织调查处理,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洛龙分局古城食药监所到被诉单位现场检查,该店证照齐全,店家提供了泡芙原材料的检验报告及销售、销毁记录,未发现问题。因投诉时间与事件发生时间间隔时间太长,原因无法确定,监管人员要求经营单位加强监管,杜绝问题食品流入市场。
经执法人员协调,双方已达成和解。
洛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