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12-26 10:55:41
网友您好:经了解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12月25日晚,我委会同市环境攻坚办、市环保、城管、交警等多部门开展联合环保督查行动,由市环境攻坚办副主任、市环保局局长杨晓阳同志带队,我委副主任黄鑫同志带领相关科室人员及委扬尘办相关人员参加,对该项目进行了夜查,发现现场无工人,无器械设备,未发现施工迹象。针对此问题,我办已要求老城区建设局对该工地加大监管力度,如再发现违规行为,立即严肃查处。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五十六条等相关法律条文规定,建筑施工特别是建筑物拆除与土方工程施工所产生的噪声从我国现行法律上监管主体确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我委作为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可协助市环保部门做好施工噪音的监督管理工作,要求企业合理安排施工工序,采取相应措施,减少噪音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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