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1日在八方电器青年宫店购买一台TCL电视,购买时销售人员说电视存储内存是128g,仔细追问销售又说换算完就是16G,当时未开具发票。12月13日到店内开发票是,才发现被骗,电视实际存储内存仅有8G,给出售电视的销售打电话,他百般狡辩,不愿承担责任,电话有录音。请求相关机关严惩此种无良商家。
回复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12-13 17:13:54
接消费者投诉后,老城分局高度重视,立即指派青年宫工商所工作人员联系投诉人了解情况。经了解,投诉人在被投诉方处购买电视,后发现电视内存与该处宣传不符。投诉人与该处工作人员协商无果,遂在网上发帖。了解情况后,执法人员立即联系被投诉方负责人,组织调解。最终,经过执法人员调解,双方达成一致,被投诉方补偿投诉人100元,双方和解,
经我局12315指挥中心工作人员电话回访,投诉人称情况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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