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8-12-12 10:43:12
洛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于“百姓呼声第20181211105140611号”的回复
网友您好!
你反映的易地安置问题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十一条规定“ 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易地安置:
(一)服现役期间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以在父母现户口所在地安置;
(二)符合军队有关现役士兵结婚规定且结婚满2年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
(三)因其他特殊情况,由部队师(旅)级单位出具证明,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易地安置的。”
鉴此,诉求人反映的易地安置问题,可按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相关规定按程序申请办理即可,诉求人如有其他疑问,请咨询:0379-63362081。
2018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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