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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咨询] 增值税普通发票丢失能否复印税务局留存的底稿

    我2011年12月22日买的一套二手房改房,在洛龙区房屋交易中心办的过户,交的契税,增值税。可现在要用到当时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现丢失。我现在取公积金急需用,我当时交增值税的地方全部搬到市民之家了,我现在想查到当时税务局留存的底搞,我想复印一下,我应该去那查?去那咨询?

    小小同学 2018-12-07 评论0 浏览2415 编号 20181207174453724 [税务局]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满意

回复部门:税务局 2018-12-10 08:56:25

网友您好:以下政策仅供参考,具体您可拨打12366或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如果您发现发票丢失,请立即前往洛龙区办税服务大厅办理发票遗失手续及后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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