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人2015年退休,当时领到的养老金是每月600多元,与同期退休人员相比养老金明显偏低,先后两次到洛阳市社保服务大厅咨询,给出的答复是:计算结果不会出现问题,养老金偏低可能与缴费年限、缴费比例有关,当时就没再过问。
这次退役军人进行信息登记,在找转业证的时候找到了爱人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上面有缴费记录,怀疑爱人养老金可能存在问题。具体情况是:2004年从部队转业,爱人随迁,安排在洛阳轴承集团,当时转移社保关系的时候,从新疆哈密市社保局只转移个人缴纳的那部分的养老金,企业缴纳的养老金并未转移至洛阳。1996年至2004年10月(九年间个人部分和企业部分均按比例缴纳,《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有详细的记录),这九年企业缴纳 (其实都是个人缴纳的) 的养老金因为未转移到洛阳,从未计入基础养老金账户或个人养老金账户,造成缴费基数低,所以在退休时,领取养老金明显偏低。
因为这关系到个人的切身利益,请问这种情况如何解决。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12-24 10:28:55
网友你好:
你可带有关资料到市民之家2楼申报登记窗口进行查询当时转移情况。退休养老金计算,与缴费年限、缴费基数和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有关。
感谢你对社会保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