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高新热力公司 2018-11-21 14:43:09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小区供热设施由开发商建设,开发商初期办理缓期验收,由于居民供暖要求强烈,多次诉求上访,在相关部门协调下,我公司在没有验收的情况下进行试供暖。
2016年10月开发商组织由相关供热方面专家及市供热办参与的热力设施验收工作,验收不合格,但开发商至今仍未整改,频繁出现漏水现象。依据2018年4月1日施行的《河南省集中供热管理试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凡建设单位验收不合格的和未移交给我公司的供热设施,我公司不负责维修维护。经管委会相关部门协调,我公司先垫资购买热力管道维修所需材料,对供暖管道进行维修处理,待处理完毕后将第一时间给贵小区供暖。随后对开发商留在小区内的物品进行拍卖,所得资金用于清还热力公司垫付维修费用。
感谢您对高新热力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如有问题可拨打我公司热线64331318,我们将及时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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