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热力公司 2018-11-19 14:44:56
网友您好!
目前我市的居民供暖收费价格有两种:一是按面积收费(0.18元/日平方米*121天);二是分户计量两部制热价收费,即:基本热价(0.054元/日平方米*121天)+计量热价(0.142元/千瓦时),用户交纳的热费等于基本热费与计量热费之和。
我市2007年下发的《关于取消基本热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自2017-2018年采暖期起,对不用热居民用户不再按现行热价25%收取基本热费(俗称过热费)。此文中取消的“基本热费政策”针对的是“采暖期不用热的居民用户”。
若您家的暖气是按面积缴费,在供暖价格不调整的情况下,今年的暖气费和去年的暖气费应该是相同的。若按分户计量两部制热价收费,基本热费也与去年相同,计量热费应按热表上的度数计费,如热费有所变化,是体现了计量缴费“多用多交,少用少交的公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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