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洛阳网百姓呼声!

[登录][注册]   忘记密码?

百姓呼声,服务百姓,12345便民热线,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

  • [咨询] 单位欠缴费怎么办?

    明年1月1日起,住房和养老都规划至税务部门统一管理,对于之前单位欠缴费问题,你们是如何规定的?职工每月按时从工资扣除,单位确不及时往地方缴纳,这种现象很多单位都有,是不是应该强制性执行。就是因为公积金缴费不及时,前年买房子都没用成公积金,给个人增加了不少的负担。建议强制执行缴费问题。

    花谢花开 2018-11-16 评论0 浏览820 编号 20181116114612522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11-19 13:59:46

网友你好:
       从2017年1月1日,河南省已经将社会保险费征缴划归税务机关负责。建议你向洛阳税务机关反映。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切实做好稳定社保费征收工作的紧急通知》(人社厅函〔2018〕246号)第三条规定:严禁自行组织对企业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目前,仍承担社保费征缴和清欠职能职责的地区,要稳妥处理好历史欠费问题,严禁自行对企业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已经开展集中清缴的,要立即纠正,并妥善做好后续工作。
       感谢你对社会保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如果您对此回复不满意! 点击追问

网友满意度调查:

登录后参与讨论:(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洛阳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尊敬的用户:

  1. 请文明留言,禁止恶意攻击;
  2.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3. 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