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日子在家附近超市买了莲藕回来凉拌吃,吃了一半没吃完,刚好第二天遇上停电,这才发现莲藕菜会发光,当场吓了我一跳,以为这里面加了荧光剂,吓的不敢吃,如果吃坏了身体怎么办,请有关部门赶快查证,查除不良商家,给我赔偿精神损失费!
回复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11-12 11:05:55
网友您好:
我局已安排高新分局调查处理,如还有什么需要帮助,请直接拨打63936110或12331,我们将及时为您解决。
感谢您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洛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12日
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接到投诉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我局要求高新分局组织调查处理,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该店营业执照正常悬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10307MA41B9QM56;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常悬挂,编号JY4103110005840,有效期至2021年7月11日;现场发现被投诉莲藕33块;该店当场提供了莲藕进货商洛阳李楼蔬菜交易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和该批次莲藕的检验合格证明等索证索票材料;针对被诉内容,执法人员当场切开两块莲藕,于暗处进行观察,未发现荧光迹象。
2018年11月13日,高新分局工作人员将调查情况电话告知诉求人,并将莲藕检验合格证明通过微信发送给诉求人。
洛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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