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栾川县 2018-10-26 14:57:01
持证残疾人享受的优惠政策 1、0—6岁贫困听力残、智力残、脑瘫及孤独症儿童,可到定点医院免费进行康复训练,18岁以下肢体残儿童,可到定点医院免费做矫治手术。 2、贫困残疾人可免费申请轮椅、拐杖、助视器等辅助器具。 3、贫困残疾学生或贫困残疾人子女考上大学的当年给予一次性的现金救助。 4、持证残疾人每年6月1日—15日或12月1日—15日到行政大厅(中华联合保险)办优惠卡(办卡需交28元,其中18元卡费,10元保险费),残疾人持卡每月可免费乘坐县内公交车70次,每年审核一次,年审交10元保险费。 5、16—59岁重度残疾人(一级)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县财政每人给予100元缴费补贴。 6、重度残疾人(一级、二级)免缴医疗保险(医保基数根据当年度社保中心核定数而定)。 7、持证重度残疾人(一级、二级)到所在乡(镇)民政申请,符合(需要兄弟、姐妹、父母抚养)条件的可纳入低保。 8、凡购买机动车年龄在16-59岁持证的肢体残疾人,通过申请(提供购车发票、合格证、身份证、残疾证复印件等)每年可享受260元的燃油补贴。 9、在16—55岁就业年龄段残疾人,可免费接受职业技能或实用技术培训。 10、持证残疾人进入旅游景区门票优惠或免门票,持证重度残疾人免收一名陪护人员门票。 11、重度残疾人(一、二级)和享受低保的残疾人,持所需材料(2寸彩照3张、身份证、残疾证、低保证)到乡镇残联申请,可享受每月60元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困难(低保对象)残疾人生活补贴;享受低保待遇的重度残疾人可享受每月120元两项补贴。 12、高中在校残疾学生每年可享受1000资助。 行政服务中心残联窗口电话:66873165 县残联办公室电话:6683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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