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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新安县湖畔华庭开发商欺骗业主,物业管理混乱

    1.在未开发完成时,承诺业主小区有停车位,盖成后不兑现承诺,逼迫业主买停车位,小区还不让停车。

    2.连交2年物业费,物业未做任何改变,楼上垃圾不清理。

    3.开发商承诺17年冬季通暖气,到冬季了就没人管了!

    4,给物业谈好18年通暖气一起交物业管理费,谁知刚说好物业就变卦了,电费只让交20元一次,变相断电;

    5.国家通用电费5毛左右,他规定6毛,并且在国家电网无法缴纳;

    6.小区没有停车位,朋友亲戚来都没地方停,很不方便!

    7.截止购房到现在房产证都没有办下来,推三阻四!

    网友527090 2018-10-15 评论2 浏览2471 编号 20181015230124222 [新安县]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18-10-16 09:14:51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相关部门调查反馈如下:经调查:1、湖畔华庭小区,开发商未设计地面停车位,小区道路属于消防通道,故不准长时间停车。2、物业公司与开发商多次协调,开发公司力争今年暖气能开通。3、楼道垃圾清理问题,管理处严格按照物业管理标准,每天进行清理,打扫。未存在不清理的现象。4、电费一次允许购买20元问题,因有部分业主拖欠物业管理费,故只允许购买20元。下步对于不欠物业费的用户将按业主意愿缴纳。5、电费收取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每度按0.568元收取。6、湖畔华庭小区分为一、二、三期,共8栋高层,一期为:1#、2#、3#、6#、7#、8#、9#(一、三单元)楼,二期为:9#楼二单元,三期为:5#楼,其中2#、3#楼部分为回迁安置房。国土局分别于2015年4月14日和2017年4月10日为其办理了新国用(2015)第016号和豫(2017)新安县不动产权第0000138号不动产权证。目前1#、5#、7#三栋楼正在建设中,2#、3#、6#、8#、9#五栋楼已建成,开发单位正在积极组织综合验收,待工程验收后即可申请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如国土局接到登记申请,将依法依规积极为购房户办理不动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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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交流] 最新 最热

  • 物业费不交是因为房地产公司一直欺骗业主,说通暖气,都2年没通暖气,买房子的时候说有停车位,交房就没有停车位了!这不是赤裸裸欺骗吗?电费什么时候按国家标准收取了,你们有没有调查,瞎回复!什么时候电费收取为物业收取,不用国家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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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费一直收6毛五一度,从未执行过0.568元一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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