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医院药价不实,坑害百姓,一盒某某胶囊厂家一模一样,市面药店卖52.5元,202居然卖64元,高出市面十几元,一盒某某口服液市面十几元,202要二十几,我家人在202看病半年一直在医院开药,以前从未注意,前几天家里缺药,偶然在外头买居然发现,医院药价大大高于市场价,专门跑了三四家药店查看了下,好几种药厂家一样,药量分毫不差,医院普遍比外头高十元左右,难道就没人管管这种恶略的现象,物价局药监局在何地?没人管吗?肯请相关部门实地查看,还百姓一个公平合理的医疗价格!
回复部门:卫健委 2018-09-30 09:41:20
网友您好:
接到您关于药品价格的问题诉求,我委非常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公立医院采购政策。我市公立医院药品采购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国家卫计委《关于落实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卫药政发〔2015〕70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15〕103号)文件精神,实行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实行一个平台、公开透明、分类采购。公立医院是药品采购主体,药品采购是按照省挂网采购的要求进行网上交易。
关于公立医院药品价格和药店药品价格问题,经过多方面调研和了解,主要有几个方面的情况:一是药品生产厂家不同没有可比性,虽是药品品名一样,但不是同一生产厂家生产,价格有差异;二是药品规格剂量不同没有可比性,虽是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药品,但规格和剂量不同,价格存在差异;三是公立医院和药店药品进货渠道销售形式和税收政策的区别。医院所售药品是由生产厂家到销售公司再到医院,销售公司销售到医院的药品按照国家规定要开增值税发票,增值部分要缴纳17%的税。连锁药店从生产厂家所购药品可直接卖给患者,一般患者不会索取药品发票,如开具发票,据了解零售行业缴纳税点不会超过5%。另药店还可以采取多种形式的促销活动,作为公立医院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您所说的一盒某胶囊药店卖52.5元,202医院卖64元,经过调查,202医院并未违反药品零差率销售的规定。
洛阳市卫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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