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我们在天鹅湖装修公司签的合同,5月1日开的工。因为我们家是60多平的小房子而且水电都是走好了的,没有任何设计要求,直接就可以开工元装修。所以一直认为3个月的工期是绰绰有余的,甚至会像工头说的提前完工。没想到我家的小房子一干就是半年,钱没少花,气没少受,我真的是有多少回被气的手都是麻的。 不是工程多难干,是渣渣工程啊,干了拆,拆了再干。木地板是铺了三回拆了两回,硬是把新东西给干成旧东西,最后铺的时候好多地板边都碎了。墙重刷了一回,墙边角返工一回,鞋柜修三回(实在太不想要,让他们拆了不要,不同意拆),门修了三回,厨房吊柜歪的修两回,橱柜里的水池重做一回。卫生间一直堆放他们不用的水泥沙杂物,一直答应清理一直不清,堆的时间太长到最后地面怎么擦都是脏脏的,现在每次看见就心烦。楼下堆的装修垃圾不清,最后物业给清了,我们自己去交的钱。边边角角的问题我就不一一罗列了。可以说装修下来基本上没有地方是不用返工的,没办法了后期返工的时候就让我们家老爷子天天去看着他们干活。当初找包料包工的装修公司就是因为没空盯着装修,没想到找了天鹅湖装修公司更累。 在整个装修过程中天鹅湖装修公司,出尔反尔,头天说工程做的确实有问题第二天就不认了,说没问题。推卸责任,头一次听说工程问题是客户自己的责任,花钱让你们包工包料我哪里来的问题。地板好多缝隙,鼓包,人家原话“踩踩就好了”。我们问是谁鉴定的没问题,答案有多可笑,铺的人来鉴定的。如果工程做的真没问题,谁家的新东西愿意被你们多拆一边,折腾成旧东西?这真是花钱让人戏弄。 还没完,后面因为严重超工期,还有一些不可修复的装修问题,需要赔偿违约金,针对这个问题在工程结束后我们又经历了三个工作人员,结果是给了我们两张欠条,对,没看错一个公司给我打欠条。欠条上写的是2017年11月15日付清,但是到今天2018年7月13日早上还没给兑现。为什么要提到是早上,因为今天中午的时候天鹅湖装修公司打电话,说这笔钱又有异议要核实了,过了还款时间八个月了,你还没弄清楚说有异议,换句话说,怎么有脸给我说你有异议。 其实钱没多少,一千八百块,而且基本上是他们公司当时说赔多少我们就同意了,我们没有加价。如果按照合同工期违约金这一项算他们也要赔3000多的。但是我们实在是不想再和这个公司打交道了,所以当初不想较真了,没想到结果真提啪啪打自己脸啊。 目前针对天鹅湖装饰公司对我家进行装修后造成装修质量、工程严重逾期以及在整个合约履行过程中带来的损失进行投诉和维权,请相关部门给予关注和帮助! [查看详情+]
网友您好:经了解 根据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四条,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第十三条,装修人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单位)申报登记;《洛阳市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因合同履行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可向装饰装修主管部门,消费者协会或者12315申诉举报中心投诉,申请协调;也可依约申请仲裁机构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依据上述法律法规规定,我办受理装饰装修咨询和投诉,协调解决装饰装修纠纷。需要裁定可申请仲裁机构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该装饰公司未在我办登记注册,如需调解可双方到我办进行调解。双方签订合同,建议依据合同法,通过法律诉讼途径解决。
回复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09-26 11:12:48
网友您好:经了解根据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四条,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第十三条,装修人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单位)申报登记;《洛阳市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因合同履行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可向装饰装修主管部门,消费者协会或者12315申诉举报中心投诉,申请协调;也可依约申请仲裁机构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依据上述法律法规规定,我委装饰办受理装饰装修咨询和投诉,协调解决装饰装修纠纷。需要裁定可申请仲裁机构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需调解,可双方到我委装饰办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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