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孟津区 2018-09-20 16:28:26
网友:
您好!关于网民反映的麻屯牡丹公馆为业主办理不动产证的问题,县国土局高度重视,迅速进行调查,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汇报如下: 经调查,诉求人反映的牡丹公馆位于麻屯镇机场路南侧王村境内,该小区办理了预售商品房预告登记,目前尚未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每栋楼的大《不动产权证书》)。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不动产登记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及第三十四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2.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3.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4.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5.相关税费缴纳凭证;6.其他必要材料。”规定,前期需由开发商提供以上材料到县国土局不动产登记大厅提出申请,经审查符合不动产登记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每栋楼的大《不动产权证》后,方能依业主申请办理分户《不动产权证》。 日前,县国土局已将上述诉求事项通知开发商,待开发商申请登记后,县国土局将积极配合开发商,尽快满足小区业主办理房产证的需要。
孟津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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