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今年5月份入住的公租房,当时公租房交房的时候让我们去验房,发现卧室的两个门,一个上面有两个大洞,另外一个门的门框直接脱离墙面,我们从验房到现在一直在向房管局和物业反映这个问题,一直没有人管这个事情,正因为如此我们一直没有交物业费,等待物业给我们处理此事,物业现在居然私自停水要挟我们交物业费,我想问一下难道这个事就没我部门可以管理吗?物业现在就这么霸道吗?他们这么做合法吗?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18-09-19 08:43:25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区房管局回复如下:负责安装室内门的企业由于在更换室内门时发现新运到公租房现场的门比实际大,因此又重新制作室内门,负责公租房小区的万家园物业目前已发出通知,对室内门有问题尚未维修的业主进行登记后,会统一安排相关企业进行维修和维护,也会将您的室内门予以重装。关于物业企业停水的问题,区房管局已责令万家园物业公示改正,不允许物业服务企业用停水停电的方式催缴物业费。目前停水问题已解决。如有其余问题,请电话咨询:669528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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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利区110联动办
2018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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