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洛阳网百姓呼声!

[登录][注册]   忘记密码?

百姓呼声,服务百姓,12345便民热线,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

  • [投诉] 伊滨区李村镇耿沟村村民的宅基地被村长卖给别人

    伊滨区李村镇耿沟村周燕伟的宅基地让村长伙同老支书杨某和电工范某以威胁 引诱 欺压的手段强制卖给了外地人,这样合法吗?政府有没有人管啊????

    网友503518 2018-09-18 评论0 浏览2853 编号 20180918100518466 [伊滨区]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不满意

回复部门:伊滨区 2018-09-18 17:52:52

根据《河南省农村宅基地用地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村居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 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它形式非法转让。 建议当事人周燕伟向镇土地管理部门反映具体情况。

如果您对此回复不满意! 点击追问

网友满意度调查:

登录后参与讨论:(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洛阳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尊敬的用户:

  1. 请文明留言,禁止恶意攻击;
  2.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3. 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