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9月8日凌晨3点28分经过隆盛路与杜鹃大道交叉口时,当时没看到有人,不知是谁在路口,摔了一地的碎啤酒瓶,到路口才看到,路东边的车道已经没法走了,因为当时我走的是直行车道,看到碎啤酒瓶后,我不能左转,也不能右转,只能找碎玻璃最少的地方经过,就借用了对面的车道,害怕被电子眼抓拍到逆向行驶,经过路口后,同一时间,本人也打了110报警电话进行备案,9月13日我无意中查询到已被电子眼抓拍,最后我到交警队进行申请复议,被告知证据不足,因为监控拍不到路东边的位置,就是碎啤酒瓶最多的地方,恳请交警同志可以走访,9月8日早上打扫这个路口的环卫工人,看看碎啤酒瓶有多少?因为走的急,没有用手机把碎啤酒瓶给录下来,作为证据,但图片放大之后还是可以看到很多碎啤酒瓶,电子眼抓拍的时间跟我报警的是同一时间,为什么申请复议咋那么难,
图片放大之后,可以看到那么多的碎啤酒瓶,难道你们看不到吗?你们的电子警察可以抓拍到车辆违章,难道你们的监控就照不到是谁摔的啤酒瓶吗?本人当时也打110报案,由于你们的摄像头看不到左转车道东边的两个车道,你们可以实地查看路边商铺的监控,看看有多少碎玻璃,在汝阳违的章,难道就不能在汝阳申请复议吗?你们这样像踢皮球一样踢过来踢过去有意思吗?
回复部门:汝阳县 2018-09-18 15:05:32
网友您好:
收到反映的问题后,我们立即安排专人调查落实。现将具体情况反馈如下:
您对处罚如有疑问,可到市交警支队申请复议。
汝阳县交警大队
2018年9月16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