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下发三供一业文件及河南省国资委均要求三供一业各项费用由政府和企业承担。国家关于三供一业政策的文件,无论是国务院国资委的文件还是河南省国资委的文件,均明确规定了三供一业移交改造的费用是由政府和企业承担的,文件详情请查阅:
1、根据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下发的《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6-06/22/content_5084288.htm)的规定: “(九)分离移交费用由企业和政府共同分担。分离移交“三供一业”的费用包括相关设施维修维护费用,基建和改造工程项目的可研费用、设计费用、旧设备设施拆除费用、施工费用、监理费等。 中央企业的分离移交费用由中央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补助50%,中央企业集团公司及移交企业的主管企业承担比例不低于30%,其余部分由移交企业自身承担。原政策性破产中央企业的分离移交费用由中央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额承担。中央企业的分离移交费用要按照有关要求进行申请、预拨和清算,具体办法由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地方国有企业分离移交费用由地方人民政府明确解决办法。其中1998年1月1日以后中央下放地方的煤炭、有色金属、军工等企业(含政策性破产企业)分离移交费用由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具体办法由财政部另行制定。”
2、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加快推进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的通知》(https://www.henan.gov.cn/2016/08-23/248165.html)的规定:“
3.成本费用。分离移交费用包括相关设施设备维修维护费用,基建和改造工程项目的可研费用、设计费用、旧设备设施拆除费用、施工费用、监理费等。
分离移交涉及的维修改造标准、改造费用测算等相关工作执行市级以上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规定。
分户设表所需设备和费用由企业所在地政府协调接收单位承担。企业所在地政府要督促指导各接收单位统筹配合,对具备条件的接收单位,争取实现水电气暖“四表合一”。
职工家属区范围内的设备设施维修改造及分离移交费用由企业筹措,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助,具体补助办法由财政部门另行制定。 职工家属区范围外的管网、线路及相关配套设备设施的铺设建设和维修改造等费用,由所在地政府协调有关部门。我实名投诉,有名有电话,请洛阳市国资委明确答复国务院国资委和河南省国资委指示精神洛阳市国资委可以不执行吗?让企业答复要洛阳市国资委干吗呢?
回复部门:国资委 2018-08-29 16:43:57
尊敬的网友:您好,企业作为“三供一业”改造主体,费用收取标准及收取方式由企业自行决定,建议您向企业进行沟通,协商解决。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