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4年在此购房,一直是物业提前打电话通知交物业费,2016年至此一直没打过,中间问过物业,我在外地晚些时间交行吗,答复可以。今天去交费,因为该房一直没有住,交的是毛坯房的费用,现在让补交全款,以后如果交的是毛坯房的费用还要先交费。我认为该公司服务方式变了,为什么不通知,尽到告知义务没有,另外我一直交的费用物业都知道,现在水电都停着呢,为啥还要去办手续。这不是明着讹诈吗!!!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18-08-22 11:42:52
网友您好:
根据《洛发改(2018)3号》精神“非保障性住房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业主、物业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执行”。如有疑问,可拨打价格举报电话65156500进行反映。感谢对我单位工作的关注。
洛龙区发改委(价检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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