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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咨询] 西工区商医路九号院房子能办土地证吗?

    西工区商医路九号院房子,只有房产证,没有分割土地证,

    开发商为洛阳昊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土地是1998年出让获得,房子建于2000年。

    房主拿来了一份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开发商手里的土地使用证),

    请问这个房子能办理土地证,过户交易吗?

    可以的话,应该怎么办理土地证进行过户交易?

    谢谢

    (土地证编号:洛市国用(1998)字第295号)

    土地使用者:洛阳昊源房地产开发公司

    土地属于出让土地,期限70年

    网友135700 2018-08-17 评论1 浏览1391 编号 20180817092601345 [不动产登记中心]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不满意

回复部门: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08-17 10:09:14

网友你好, 根据不动产登记证政策,原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不再核发,购房人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登记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对于已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未取得土地分割证,需要原售房单位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分割,经济适用房、房改房还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土地分割之后才能办理不动产交易。
        根据相关规定,原开发建设单位存在的,由原开发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原开发建设单位因故不愿申请,由开发项目所在区政府(管委会)依法采取相应措施责成其履行申请义务。
       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倒闭、破产、撤销、改制、合并、分立、兼并等情况的,由原房地产开发企业权利义务承接单位(人)申请办理土地分割;已经工商部门注销且无继承单位的,可以由购房者或业主代表、业主委员会持以下资料申请办理:
1、《房屋所有权证》;
2、房产对应土地的权属来源资料及宗地图;
3、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原划拨土地使用权人与现房产所有权人应共同向市国土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原划拨土地使用权人由于种种原因不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由购房者或业主代表、业主委员会申请)办理土地分割,并提交以下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
2、房产对应土地的权属来源资料及宗地图;
3、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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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答问题怎么都是条条框框的规定原文,不能回答点实际的嘛!复制粘贴条文规定有啥用?! 房子都快20年了,开发商也没去办土地证分割,很明显就是开发商为了省钱而故意不办的,这个该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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