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宜阳县 2018-08-15 17:27:55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回复如下:据你所问第三条依据《宜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解决不动产登记工作历史遗留问题的批复》由规划局出具房屋符合规划的证明后,不再提供规划证和竣工有关材料,由不动产登记部门为其增加房屋所有权登记。第四条权籍调查先由自己委托具有不动产测量资质的测绘单位出具不动产测量报告后,由不动产登记中心组织权籍调查。 不动产登记收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
宜阳县国土资源局110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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