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王五量贩门口检查系统不完善有何权利出来营业?店内写着偷一罚百,诬陷应该“罚多少“?这样的店是有钱撑起的,还是信誉撑起的?有没有相关的监督部门来管理?
回复部门:洛宁县 2018-08-05 20:48:05
关于“洛宁县王五超市诬陷消费者偷窃” 的回复如下:
您好!
您反映的“洛宁县王五超市诬陷消费者偷窃” 问题获悉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让城区派出所长抽调警力调查此事,并与王五超市负责人沟通,针对超市的安保措施提出规范要求,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如果您再遇到类似情况可以及时报警维权。感谢您对公安机关的信任和支持。
洛宁县公安局
2018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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