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洛宁县 2018-07-30 08:35:01
关于“洛宁龙泰馥郁城的“天价”物业费是物价局批准的吗”的回复如下:
龙泰馥郁城位于我县同心路与新宁大道交叉口,目前,已取得7个楼盘417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检(2011)548号,《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规定,该公司在商品房展示中心对商品房销售均进行明码标价,实行一套一标,均价为3100余元每平方。
洛宁龙泰馥郁城小区是由洛阳申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管理,目前该物业管理公司还没有对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4〕2755号)文件规定 ,对非保障性住房,放开物业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洛宁县物价检查所
2018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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