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通过(洛阳市海洋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健康西路分公司)购买二手房产一套,现投诉该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欺诈消费者,现反映问题如下: 评估费用,评估公司只收千分之3,海洋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却按千分之5收,从中私吞我房价2%的评估费,此行为已经涉嫌诈骗!另外还要收取银行贷款担保5900元。我咨询交通银行,银行工作人员反馈,银行并没有收取这项费用,也不存在这项费用,而是中介公司私自收取的,然后我去海洋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健康西路分公司,要求退还这笔费用,结果该公司拒绝退款,并且态度嚣张,说我尽管维权,退钱是不可能的。 现恳请洛阳市房管局及住建委等相关部门能核实情况,纠正该公司违规违法行为,责令该公司退还贷款担保费以及多收的2%评估费 [查看详情+]
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应当包含下列内容:(一)房地产经纪服务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名称)、住所等情况和从事业务的房地产经纪人员情况;(二)房地产经纪服务的项目、内容、要求以及完成的标准;(三)服务费用及其支付方式;(四)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五)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方式。 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代办贷款、代办房地产登记等其他服务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情况,经委托人同意后,另行签订合同。 房地产经纪服务实行明码标价制度。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标明房地产经纪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以及相关房地产价格和信息。 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代办贷款、代办房地产登记等其他服务,未向委托人说明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情况,并未经委托人同意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价格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依法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
现恳请洛阳市房管局及住建委等相关部门能核实情况,纠正该公司违规违法行为,退还贷款担保费5900元以及多收的2%评估费。 谢谢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18-07-24 18:12:08
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应当包含下列内容:(一)房地产经纪服务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名称)、住所等情况和从事业务的房地产经纪人员情况;(二)房地产经纪服务的项目、内容、要求以及完成的标准;(三)服务费用及其支付方式;(四)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五)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方式。
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代办贷款、代办房地产登记等其他服务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情况,经委托人同意后,另行签订合同。
房地产经纪服务实行明码标价制度。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标明房地产经纪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以及相关房地产价格和信息。
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代办贷款、代办房地产登记等其他服务,未向委托人说明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情况,并未经委托人同意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价格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依法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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