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正常交费的居民去世了,所交的费用怎么办呢?退回还是继承?都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去哪里办理?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18-07-17 11:55:14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劳动局调查反馈如下:参保人在缴费期间死亡的,其个人账户除政府补贴外的个人缴费、集体补助等资金可以依法继承,由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一次性领取,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参保人员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无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的,个人账户资金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参保人员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需携带由当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注销证明,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户口本、身份证、邮政储蓄银行存折,到乡镇、产业聚集区劳动保障站审核并填写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终止登记表,由乡镇劳动保障站将相关资料送达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进一步办理退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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