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前,物业公司在没有收费许可证的情况下,是否可以自己定价对没有进行竣工验收的房子自定价格价进行物业收费。依据是哪几条法律法规文件。河洛文化村钰达物业早在2011年就进行物业收费,文化村1号楼,2014年竣工验收,不知道是否验收合格,却在2011年就违规欺骗交房。开发商是河洛文化置业有限公司,钰达物业公司没有经过招投标,物业公司的股东是河洛文化置业有限公司老板的儿子,小区的的其他楼房也都是没有验收就欺骗交房
回复部门:发改委 2018-07-16 16:50:05
网友您好:
收费许可证自2015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已取消(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5〕276 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的意见》(豫政[2015]35号)规定:放开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据此,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收费标准不再经由政府部门审批。
房屋竣工验收、交房条件及物业公司招投标不是我委的职责,请咨询市住房建设部门。
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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