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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伊川县白沙镇的一名车主,于5月2号晚上7点驾车从仝村往白沙去,在路口转弯时被一无号牌摩托车驾驶者撞到车尾窗,随即把医报警,我等交警队事故科处理完现场,按照交警指示把车辆停放于县城南快道边上的波斯湾停车场,我4号上午去取车辆保险单时,拍照发给保险公司理赔员,车辆外观完好。到13号我又到停车场探视车辆时,发现车窗被人用钻头砸开,雨水大量灌进车内,车座椅地板被泡严重,惨不忍睹。该停车场是政府财政租用的事故车辆专用停车场,场内监控设施齐全,并有专人看管,出现车辆被砸实不应该。请交警队事故科停车场给我一个说法!
停车场 车辆 事故 人用 实不 伊川县 保险单 钻头 砸开 灌进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18-05-29 17:33:52
尊敬的网友:您好!经伊川县局交警大队协调,租用的社会停车场老板已和当事人协商完毕,停车场与当事人已达成协议,修车费用由停车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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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511728 2018-05-25 11:18:31
太过分了,出了这种事情,真得给个说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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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506195 2018-05-24 19:51:51
真差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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