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新安县
2018-05-23 08:36:27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法院调查反馈如下:关于瑞机重工拖欠工人工资案件,因瑞机重工现处于歇业状态,且机器设备已被其他法院依法查封,暂无财产可供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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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498278
2018-05-23 20:49:14
《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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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498278
2018-05-23 20:43:27
是不是中间有猫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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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498278
2018-05-23 20:42:28
按照劳动法不是应该先执行出的资金先发放工作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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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498274
2018-05-23 08:58:19
没财产可执行,但是厂房,设备都还在,可以出租出去,两年五十万,百分百有人租,这五十万租金差不多就够工人工资了。说没财产执行是推辞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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