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宜阳县 2018-05-28 11:40:08
尊敬的网友:
您好!根据《洛阳市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的发放对象为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具体包括:(一)进行就业登记或失业登记的劳动者;(二)被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劳动者;(三)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的劳动者。 根据你的情况你需要进行就业登记,同时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 《洛阳市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劳动者自主创业或灵活就业的,应在招用或实现就业之日起30日内,到当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就业登记包括用人单位录用登记和劳动者申报就业登记。 其中企业在工商注册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自主创业、个体经营的劳动者及其雇工在经营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灵活就业的劳动者在本人常住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 依据上述规定你需要到你公司(企业)所在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
宜阳县人社局
2018年5月28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