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内这样的车位应该收费吗?未经业主同意就收费该怎么办?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18-05-22 09:11:41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洛新产业集聚区调查反馈如下:阳光新城小区物业为了维护小区交通秩序,加强机动车停放管理,方便住户车辆管理,减少交通事故和盗窃事件的发生,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公司有权对公共场地或道路停放车辆进行管理和收费,这只是机动车辆的场地占用费、卫生费、照明费和管理费,征求各业主认可,每位车主一年共收费360元(每日1元),这个收费标准是依照当地物价局最低收费,开有公司正规收据,由物业公司代收的,这也是物业所必要的劳务费和服务费,如雇佣管理车位支出费,增补保洁用品,照明电灯电费等,以及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维护等等,所以将会收取一定的维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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