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05-17 17:01:45
尊敬的网友:您好!
凡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县(市)吉利区管理部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近6个月正常连续足额缴存的(以开户日期为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1、单位在职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2、所购房屋必须具有分割到户的房产证和土地证(土地证为大证未分割的房屋建成年份须为2000年以后);3、借款申请人无未偿还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4、非第三套以上住房或第三次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5、房屋产权共有人系夫妻或直系亲属关系,且借款申请人产权共有份额占50%以上。
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流程: 1、柜台贷前咨询;2、网签《存量房屋买卖合同》、《资金托管协议》,依法缴纳相关税费,购房人申请贷款;3、贷款初审、复审、审批;4、签订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签订委托担保及反担保抵押合同;5、市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转移登记和抵押登记手续;6、领取房产证和他项权利证;7、担保公司出具担保声明;8、发放贷款;9、借款人到担保公司领取相关合同;10、借款人按期还款。
具体办理房产转移登记和抵押登记建议向房管及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详细核实。
如对我们的电话答复还有疑问请致电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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