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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道北五路皇朝丽苑小区楼下店外经营,噪音严重扰民

    道北五路皇朝丽苑居民住宅楼下烧烤涮锅店店外经营,晚上喝酒划拳声严重扰民,随地大小便严重影响环境,汽车乱停乱放影响交通。现在又来了个卖衣服的,弄个大喇叭循坏播放广告,还有卖臭豆腐的,卖卤肉的。家里有老人、有上学的小孩,天气越来越热,窗户不能开,噪音污染谁来管,住户的权益谁来保障?投诉了几次没人管,孟津夜市死人的案子刚过去没几天,洛阳市还不以此为鉴、严格管理

    《洛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明确指出:禁止擅自在街道两侧进行生产加工、摆设摊点、店外经营。已经投诉了好几次,回答都是严格管理,但店外经营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老城区邙山办事处是否算是不作为?城管在哪里?工商在哪里?

    网友485081 2018-05-16 评论0 浏览1468 编号 20180516212605878 [生态环境局]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生态环境局 2018-05-17 15:41:02

网友:
您好,根据《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3月1日起施行,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并与有关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履行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六)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服装干洗、机动车维修行业排放异味、废气的监督管理。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城市建成区内餐饮服务经营活动排放油烟,露天焚烧落叶、树枝、枯草,露天烧烤,焚烧电子废弃物、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监督管理。
我局建议您可向当地城市管理部门反映。

                                    洛阳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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