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天城一品业主,2017年供热由暖鑫热力公司负责,收费标准为按流量收费,4月17日贴出收费清单显示我家的取暖费为2399元,其中基本热费为1231元,而同小区同户型的基本热费为652元,拨打暖鑫电话68606767及65199581,回复我说1月29日我家流量表故障,所以1月29日至3月15日期间按面积收费,但我在2月10日晚就关了暖气阀门回老家过年了,2月21日才回洛阳,过年期间十天未使用,而且年后暖气根本就不热,但鉴于天气大部分都是二十多度,暖气又是按流量收费就没有追究,图片中有当时我在小区单元群里的聊天记录可以证明,现在告诉我是按面积收费,那我就想问问,首先,流量表损坏后处理方式的相关规定在哪?相关规定是否向业主公示?其次,更重要的是1月29日流量表就坏了是否告知业主?业主是否有知情权?流量表坏了为何不及时更换?大洛阳是否还有弱小消费者说理的地方?
回复部门:西工区 2018-04-27 17:01:08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网帖中反映的问题,我办高度重视,立即与暖鑫公司负责人联系,现回复如下:
经了解,暖鑫公司现正在为小区用户办理暖气费退还工作。下一步,暖鑫公司将对供暖存在异议的用户进行一对一调查处理。
西工区洛北办事处
2018年4月27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