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你们n年来协调未果,原住户不接受你们安排的公租房,双方这样拖下去还有什么意义?你们之间的矛盾直接导致了郑州南路8年仍然不能正常修建,周围居民迫切需要郑州南路正常通车,有路灯,强烈请求区政府能为百姓考虑,为百姓做点实事,而不是只在嘴上糊弄百姓,一直踢皮球,却毫无任何实质性的进展,这样拖下去一百年也修不成路,如果实在拆不了,请求你们申请临时修改计划,让郑州南路在现有基础上修成通车,你们提供的公租房人家都不要,等下去有什么意义?,是否有必要按照法律程序执行强拆?能不能做点有实质性进展的行为?
回复部门:涧西区 2018-04-24 15:03:42
尊敬的网友:
您好!你反映的龙西付房拆迁问题,经办事处调查了解,现答复如下:一、基本情况郑州南路建设工程北起联盟路南至蓬莱路,道路全长977米,红线宽35米,是市政府2015年度三期工作部署实施的道路工程建设项目,具体由市住建委组织实施,涧西区和高新区各自组织辖区内征迁工作。郑州南路打通工程在2015年4月份收到市政府工作部署后,涧西区政府成立了指挥部,组织对辖区道路红线范围内的地上附属物和房屋情况进行摸排,牵涉付房居民的涉及一拖集团公司四栋二层楼,为临时建筑,1996年投入使用。共176户住户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人口393人,为一拖公司职工租赁户。户型为成套房,一室一厅一厨一卫,户型面积约40平方米;其中郑州路红线内东侧三栋居住146户,渠北侧一栋居住30户。二、调查情况关于一拖集团176户拆迁事宜。在2015年7月15日上午,受市相关领导委托,市政府副秘书长在市政府20楼东会议室主持召开会议,研究协调郑州路打通工程涉及一拖集团176户职工搬迁事宜。会议纪要(洛政阅【2015】48号)意见,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负责查询176户职工的住房情况,对经查实确无其他住房的职工,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本着就近安排的原则提供房源,由无房困难职工按照现行程序和条件申请租住,具体由一拖集团公司对职工进行分配。房源协调到位后,由一拖集团公司负责,涧西区配合协调,待一拖集团公司将职工安置、房屋腾空后予以拆除。 2017年12月28日,市政府副秘书长主持召开郑州南路打通工程协调会,会议指出,此项工程是百姓意愿、网民所呼、领导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积极行动,依法依规,全面启动郑州南路打通工程,并形成《会议备忘》。会议要求由市规划局负责,向一拖东方红置业下达拆除临时建筑通知书,限期拆除;由市城管局、公安局、房管局、规划局、涧西区等单位联合行动、联合执法,综合做好拆迁、安置、稳定等工作。按照两次会议要求,郑州路街道办事处积极协调涧西房管分局和一拖公司对176户房产登记信息进行详细调查,初步排查出有房产登记信息的96户,无房产登记信息的80户;协调长安分局、东方物业对176户住户情况进行2次入户调查,有房产登记信息的96户租住中77户为空置房屋,无房产登记的80户租住户中48户为空置房屋;协调房管局向一拖提供分别位于老城区和洛龙区的白马城邦、恒昌家园两处可立即入住的公租房房源以及2019年底交房的位于龙鳞路的周山新城二期的公租房进行安置。 2018年2月26日,市规划局向一拖集团公司下达了拆除通知,认定该处房屋为违法建筑,并要求其五日内腾空房屋。区政府多次召开由区相关领导、郑州南路拆迁指挥部指挥长组织参加的协调会,要求一拖集团公司负责向其职工进行政策解释工作,并督促限期搬离。截止目前,一拖职工没有一户搬离。三、处理结果根据会议要求,由郑州路街道办事处协调公租房源,一拖集团公司对职工进行具体分配安置。感谢您对我区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涧西区郑州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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