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洺阳河伊滨区李村镇袁沟村委员李某给亲姑袁某(死亡),在没有让镇区两级调查人员见本人的情况下满报办理低保,弄虚做假。我反映该问题时,镇于17年7月6日在村学校门口公布27户名字时还健在,到7月12时再公布时已死亡,办时没见人,死时无人见,什么时间死无人知道。其余26户大部子女有车有房,家里盖的漂亮,生活条件优越。这种生活水平无法或不能养老人。
回复部门:民政局 2018-04-25 09:27:42
网友: 您好!
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协调伊滨区社会事务局进行处理。现将该局核查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该网友反映的袁沟村干部为李某,其姑姑袁某去世瞒报低保的问题。
袁某,伊滨区袁沟村5组人,生于1957年,一生未婚未育,抱养一个女孩,现正高中求学阶段。2014年,患脑梗塞后遗症偏瘫在床,2016年春,袁某提出低保申请,经过袁沟村村民代表会议评议,经李村镇民政部门审核、区民政部门审批后享受了农村低保待遇。2017年4月,袁某因病死亡,该镇民政部门及时上报伊滨区社会事务局,区社会事务局于当季停发了其低保金。经调查组调查,认为袁某符合低保条件,在其死亡后低保被及时取消,不存在村干部给去世的亲戚瞒报低保的情况。
目前,李村镇袁沟村农村低保共21户22人,截止2017年7月份到现在,共取消6户低保对象。另外,该网友反映的“其余低保户大部分子女有车有房,生活条件优越”的问题,经洛阳市社会救济对象信息管理中心根据现掌握的相关信息数据进行比对后,查出一户低保户的儿子名下有私家车辆,其余低保户未查出有车有房。
下一步伊滨区社会事务局还将安排专人对袁沟现有低保户进行入户调查,结合信息比对结果,对不符合条件的立即取消。严格按照政策、流程开展工作,督促村务公开及时更新,继续接受群众的监督。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洛阳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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