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办理了长城宽带38个月的上网业务,于2018年11月5日到期,4月12日发现不能上网,拨打服务热线,被告知必须缴费50元,租赁他们的适配器才可以上网。在安装宽带时,按协约,已经购买了他们所说使用必须的(大麦路由器和大麦机顶盒)等设备,现在在不通知我的情况下,私自强制断网,极大影响我的正常工作,特此投诉,希望政府做主。
回复部门:工信局 2018-04-18 08:3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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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法律规定,通信运营商(移动、联通、电信、铁通)的管辖权在河南省通信管理局和国家工信部,各省、地市政府工信部门没有管辖权,关于电信行业的诉求我委无权介入处理,建议您向电信运营商10086.10010.10000咨询处理。也可向其行业主管部门河南省通信管理局和国家工信部投诉,或向国家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进行投诉,便于能够更好的解决您的诉求。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河南省举报受理中心:0371-12321。河南省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0371-12300。国家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010-12300.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010-12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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